项目编号:25AT******322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咨询服务项目(二次)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40,0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响应报价:¥48,400.00元
******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47,000.00元
特此公示,自2025年5月14日开始,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5月15日17:0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采购人:******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金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2562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