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所属射阳千鹤湖酒店、滨湖会议中心、千鹤湖瑞斯酒店等三个酒店食材(干调品)供应商。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招标人:******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2025年射阳千鹤湖酒店、滨湖会议中心、千鹤湖瑞斯酒店食材(干调品)采购项目。
1.3千鹤湖酒店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99号。
1.4射阳滨湖会议中心地址:射阳县滨湖大道9号。
1.5千鹤湖瑞斯酒店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99-88号。
1.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酒店具体位置。
1.7采购项目内容:干调品。具体详见“干调品采购清单”。
1.8合同估算总价:约150万元。
1.9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项目清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100%。
1.10投标报价方式:采购项目清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X%(其中X为投标人填报数字,X小于等于100)。
1.11采购资金来源:酒店自筹。
1.12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18个月内)。
1.13采购食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地方政府和招标人有关规定,产品可追根溯源。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1.14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1.15结算方式:按“实际供货数量 ×中标单价”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其他能够从事本招标项目的合法组织(凭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件确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自2024年2月1日以来(以供货发票时间为准),具有为酒店、饭店、食堂、会议中心等配送干调品(以发票中的货物内容为准)食材的供货业绩。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
2.5投标人须向甲方书面承诺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
2.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的卫生和安全,书面承诺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7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承诺为本次服务采购提供应急保障。
2.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行政处罚名单的。
2.9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采购项目个别或部分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中标项目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违者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11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严格自律,遵守投标过程正规秩序。
(2)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人、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
3)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结付方式及期限
3.1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人采购清单要求及时将供应产品送至采购酒店指定地点,经采购酒店检查验收合格入库,供货周期按自然月计;
3.2供货第二个月开始,每月15日前,双方凭(采、供双方签字确认的)采购方收货清单核对上月(自然月)供货账目、供货数量。
3.3双方核对无误后,计算上月结算价格。结算价格 = 实际供货数量 ×中标单价。
3.4供货商开具等额合规税率的税务专用发票交采购人财务部,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付相应款项。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3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数额:7.5万元。
5.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
5.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现金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5.4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如中标人供应的产品、服务不符合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且不及时更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酌情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8.1 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2日18:00(节假日除外)。
8******有限公司(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8.3 潜在供应商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1)方法一: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限公司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联系电话:0515-******
(2)方法二: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注明单位名称、拟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③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④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转账截图(支付宝账号:******,转账时请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及招标项目名称 )。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方法
①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投标报名材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
②电子邮件发送完成后,投标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0515-******)。
③若因投标申请人电子邮件未能发送成功,且未能及时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投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识别)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果有)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投标申请人报名信箱。
说明:本招标项目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期间已完成报名工作的投标申请人无须重新报名。招标人按照第二次招标公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至已完成报名工作的投标申请人电子信箱中。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门户网、千鹤湖酒店与滨湖会议中心微信公众号 同时发布。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本项目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等措施,亦有权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调整或变更,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即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上述权利。
12、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吕佳楠
电 话:191 0618 8922
******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B座901
联 系 人:张琪
电 话: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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