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址新建项目(EPC)(HBFX-202412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FX-202412FJ-******1 | ||||||||||||||||||||||||||||||||||||||||
1.招标条件 | ||||||||||||||||||||||||||||||||||||||||
************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房县青峰镇青峰街青峰大道39号 ******医院转址新建项目(EP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14100平方米。主要新建普通门诊4200平方米、住院部9000平方米、中心药房900平方米,以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污水处置等其他配套工程建设;二期总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主要新建职工周转房2900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2000平方米,以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其他配套工程建设。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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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医院转址新建项目(EPC)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 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配合协******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06 合同估算价:817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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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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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联合体指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其他人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须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其中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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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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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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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本项目适用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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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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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 ||||||||||||||||||||||||||||||||||||||||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的通知》,由招标人组织开展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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